第二节 建筑法及相关条例一、建筑法表 2-9 建筑法建筑许可施工许可证的申领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③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根据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假设干局部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根据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