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 背景下贸易策略 贸易与环境问题早已成为学术界及 WTO 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逐渐增多,引发了 GATT/WTO 下的多起贸易争端,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就我国而言,环境措施已经对纺织、机电、食品等行业的进出口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随着发达国家出台的环境措施不断增多、加严,环境措施对贸易的影响将是深远和多方面的,因此,加强环境措施对国际贸易影响的讨论对于我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在 WTO 框架下的界定 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TradeRelatedEnvironmentalMeasures,简写为 TREMs),是为保护环境之目的而作为国内政策或根据区域或多边协定实行的具有重大附带贸易效果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措施。在 WTO 第一届部长级会议上提交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报告》中有对 TREMs 的描述,将为环境目的所使用的贸易措施和具有重大贸易效果的环境措施统称为 TREMs。在 WTO 框架下,TREMs 主要包括强制性环境措施、自愿性环境措施和环境经济措施。 强制性环境措施主要是环境技术法规,包括对产品有毒有害成分的限制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卫生及动植物检疫标准等强制性规则。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TBT 协议和 SPS 协议都与此类环境措施有关。自愿性环境措施是指在产品的包装、环境标志、环境管理认证等。随着各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此类环境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环境经济措施包括各种环境税费和环境补贴等,有利于激励生产者实行环境友好的技术和方法,开发环境友好的产品。WTO 协议中针对 TREMs 的规则是零散的分布于不同协议的条款中的,并且大多与 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有关。在 GATT/WTO 争端解决历史上与 TREMs 有关的著名案例有金枪鱼案(1991 年)、海龟/海虾案(1998 年)、石棉案(2001 年)等,在这些典型案例中 WTO 所表现出来的总的原则是:一方面承认各成员方为了保护各自的居民、动植物生面健康和防止污染环境,有权制定本国的环保政策并组织实施;另一方面则要求这些 TREMs 不能阻碍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行,使环保措施成为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 二、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 TREMs 的特征和趋势 随着各国的关税水平进一步降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活动的余地明显减少。然而,出于环境保护初衷而存在的 GATT 第 20 条环境 例 外 条 款 则 在 WTO 体 制 下 开 了 一 个 “ 环 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