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发电 (以下简称省公司)系统各风电企业的生产管理,建立系统、完备的生产指标体系,同时保证各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统计的全面性、与时性、准确性,发挥生产指标管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电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管理的对象为已经投产的风电企业和尚未投产但有一台与以上风机投入试运行的风电企业。风电企业生产指标体系共分五类指标,分别为风资源指标、电量指标、能耗指标、设备运行水平指标、运行维护指标。第三条 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风电生产指标体系,规相关单位风电生产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树立标杆,对标管理,通过对生产指标的对比、分析,发现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治理、节能工作提供依据和方向。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省公司本部、各风电管理公司与各风电场。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省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为三级管理,分别为风电场、风电管理公司与省公司。通过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与工作容,建立起风电生产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报送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落实各级管理责任。第六条省公司本部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行业、上级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方法;(二)负责制定省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的管理制度、规定和方法;(三)负责组织相关风电管理公司、风电企业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建立生产指标体系并按要求统计、分析、报送;(四)负责对相关风电管理公司、风电企业建立生产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报送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五)负责对省公司所辖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的综合统计、审核、分析;(六)负责向行业协会、上级单位进行生产指标的报送工作。第七条风电管理公司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风电生产指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组织所辖风电企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二)建立本企业风电生产指标体系,组织所辖风电企业建立生产指标体系;(三)组织所辖风电企业按规定进行生产指标的统计、分析、报送工作;(四)负责对所辖风电企业建立生产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报送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五)负责对所辖风电企业上报的生产指标进行汇总、审核、分析,确保全面、准确、上报与时; (六)负责按规定向省公司报送本企业的风电生产指标;(七)负责完成地方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