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之房产该花落谁家案第一幕 庭前准备和正式开庭书记员: 请原告、被告与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 123 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
原告立伟,爱英是否到庭
原告: 到庭
书记员: 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 到庭
书记员:省残疾人联合会代表人薇被告: 到庭
书记员: 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 到庭
书记员:第三人市赛亚汽车销售公司代表人是否到庭
第三人:到庭
书记员:请宁静
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诉讼参加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
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现在请审判人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长: 请坐下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与其代理人全部到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可以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 123 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与委托代理人、职务与代理权限
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与家庭住址
原告:立伟,男,1983 年 10 月 10 日,35 岁,住省市长江路 32 号,个体经营者
原告:爱英,女,44 岁,197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