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 : 上海 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章节制定员工工资及各种薪酬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员工的各项酬劳除在本公司管理制度中另有规定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依据:社会同行业酬劳水平制度
第二章酬劳的构成及发放原则第四条 酬劳的构成:本公司员工(指正式员工)的酬劳由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一、 工资部分:基本工资,年资工资,其他
二、 津贴部分:职务(岗位)津贴,其他补贴
三、 奖金部分:绩效奖金,特别贡献奖,其他
四、 福利部分:季节性福利,劳保福利,节假日福利,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丧葬补贴,其他
第五条 酬劳的发放原则:一、 员工酬劳是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累加的总和
二、 绩效考核与工资调整相联系
三、 代扣项目,应交纳的代扣代缴的税金
四、 员工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复职时不得要求补发
第三章 工资的确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 基本工资的确定:在考虑学历的基础上确定基本工资
级 别内 容金 额一中专或大专毕业生见习期内二大本毕业生见习期内或中专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三大本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四硕士学位获得者试工期满五博士学位获得者试工期满六博士后注 试工期只发放基本生活费,相当于相应学历的 80%
说明:1.后取学历取得的等级和上述确定的等级出现不一致时,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2.学历的认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基本工资的调整根据对员工年度考核的情况,每年 3 月调整一次,4 月 1 日起执行
第七条 年资的确定:年资工资是对职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的肯定
本公司职工的年资工资自调入本公司起按年度开始计算,年资工资以第一年 100 元作为基数,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增加 100 元;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增加 120 元;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增加 1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