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室测量设备管理法律规范SCETIA 301—20241 总则1.1 本法律规范规定了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计量确认、标识、档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1.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称 SCETIA)会员单位试验室,用于试验室建立基本的测量设备管理体系并控制其运作,并作为 SCETIA 对试验室进行能力评估/认可的依据之一。1.3 本法律规范未涉及的测量设备的管理内容,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2 引用标准本法律规范引用了下列标准的有关条款: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GB/T 19022.1—1994 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第 1 部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idt ISO 10012:1992) JJF 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09—1987 容量、密度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试行)JJF 1021—199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法律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法律规范采纳的术语和定义引用自 JJF 1001—1998 和 GB/T 19000—2000,但不完全等同。注:术语和定义的解释见附录 A。4 分类管理4.1 为对测量设备实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管理方法,应将测量设备划分为A、B、C 三类,实行分类管理。4.2 A 类测量设备是下列须重点管理的测量设备:—— 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检定者;——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强制管理者;—— 本单位的测量标准;—— 位置或用途重要者;—— 使用频繁,或稳定性差,或使用环境严酷者。4.3 B 类测量设备是下列进行一般管理的测量设备:—— 对测量准确度有一定的要求,但寿命较长、可靠性较好者;—— 使用不频繁,稳定性比较好,使用环境较好者。4.4C 类测量设备是下列可进行简要管理的测量设备:—— 无准确度要求,或只用作一般指示者;—— 准确度等级较低的工作量器;—— 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注:测量设备的具体分类可以参考附录 B。5 计量确认5.1 A 类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间隔不得大于——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校准单位的建议校准间隔。5.2 B 类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间隔可以根据下列因素自行确定:—— 质量或可靠性;—— 制造厂建议;—— 以往的检定或校准记录获得的数据趋势;—— 维修的历史记录;—— 使用的频次;—— 磨损趋势和漂移趋势;—— 与其他测量设备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