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本公共服务调查报告(2024)2024-06-19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进展战略讨论院 (一)背景与概念 基本公共服务是以一定时期经济社会进展水平为基础,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政府为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进展、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和进展权利、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而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建立一个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的可持续进展十分必要。 “十一五”期间,党和政府通过多项措施对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予以强调,在全面免费义务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标准和保障办法。在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我们有必要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若干年实践之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有可能改进的方向,进行仔细的调研和思考。 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并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而是对制度性供给不均、财政供给不均和成果享受不均的克服,具体包括机会均等、标准相同和结果相当三个方面。基本公共服务作为面对公众的政策措施,其评价除了考察各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力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分析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感知效果和对未来的信心。本次调查主要从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本教育和环境保护六个方面对公众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信心指数进行评价。 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是指公众接受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将其与自身的期望进行比较之后所形成的满意或失望的主观感受。 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信心指数,是指公众基于对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观感受,结合对经济社会形势的推断和对政府相关服务部门的行为预期,对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基本公共服务变化趋势的预测。 (二)讨论发现 2024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进展战略讨论院主持开展了“2024 年中国社会进展与社会态度调查”,这次调查所拟推论的总体是中国城镇地区居住的 16岁及以上的人口,具体操作定义为中国大陆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中居住在社区(居委会)辖区中的 16 岁及以上人口。抽样方法实行四阶段(市辖区、县级市—居委会—家庭户—个人)复杂抽样设计,调查在 2024 年 4 月到 5 月间实施,最终回收有效问卷 8070 份。调查数据显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