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序 上世纪以来,新科技革命及其带来的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发明和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的进展模式,并推动世界经济格局和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新的科学发现、技术突破以及重大集成创新不断涌现,全球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不断加快,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孕育之中,科技进步和创新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进展的首要推动力量,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科技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通过制定并不断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来激励全社会通过开展自主创新来赢得竞争优势。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快速进展,我国已经进入了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进展的全新历史进展阶段。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中国融入世界、中国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面对未来的战略选择。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进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在此之前还制订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进展规划纲要(2024—2024 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在落实《规划纲要》的一系列政策中,最突出的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配套政策中有近三分之二是围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而制定的,包括财税金融、政府采购、投资贸易、知识产权、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等。 实际上,建设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营造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优越环境正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所在。与资金投入、项目支持、提供服务等传统手段相比,政策建设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更为重要,其原因在于政策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具有长期性、普惠性、针对性、引导性等突出优势。同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好的政策还要靠好的执行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存在重政策制定、轻政策落实的情况,很多很好的政策往往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应。例如,企业讨论开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由于相关部门难以协调或地方财政紧张等众多原因,目前,全国也仅有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几个省份结合本省实际进行落实。此外,我国现在的创新政策过分依赖创新供给政策(包括制定产业进展政策和实施科技计划等)而忽视需求牵引政策,一些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应用并取得重大成效的创新政策,包括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或通过强制性标准和倾向性措施等鼓舞民众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等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取得比较明显效果的措施,在我国也由于缺乏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而难以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