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两部法律——《会计法》(1999 年 10 月 31日修订)、《注册会计师法》(1)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的法律规;(2)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最高准则。二、会计行政法规 1、制定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2、制定依据:《会计法》 3、围:(1)《总会计师条例》: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不得设置与之职权重叠的副职。(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1、会计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会计规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管理思路: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本行政区域)。 2、原则: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说明]其他部门可以协同监管——如人民银行等。 3、财政部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1)会计准则制度与相关标准规的制度和组织实施① 最基本职能——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企事业单位部控制规、会计信息化标准等。② 遵循统一规则——均由财政部制定,其它部门无权制订,可以参加。(2)会计市场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管理和会计市场退出管理等。(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4)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有益的补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基本准则——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责任主体)[注意]单位负责人并不是具体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而是法人代表。 2、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证;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证,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总会计师——会计证,会计师,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重要方面的会计工作不少于 3 年。第三节 会计核算1、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2、伪造——虚构经济业务(无中生有),变造——涂改、挖补(篡改事实)。3、虚假程度不同,处理不同——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