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规定1. 目的: 为法律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此办法;2.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成员;3. 会议原则:树立简明、高效之会风。3.1 布置工作讲标准(工作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间进度检查);3.2 检查工作问过程(完成过程汇报总结与检讨);3.3 汇报工作讲结果(总结与结论评价与调整);3.4 请示工作讲方案(存在问题点与建议);3.5 回忆工作讲感受(成绩与借鉴检讨).4.参会原则:4.1专题会议内容所涉及的部门,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到会;4.2资源性问题会议及对公司重要政策的调整必须有总监及以上人员参会;4.3对公司的政策性宣导会议需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4.4会议实行签到制;4.5总裁可视会议重要性决定是否例席,如需总裁出席会议,需提前与总裁秘书约定。5.职责:5.2 组织与会务:受主持人领导,负责会议前、中、后期的协助工作;具体负责会议准备(会场、人员)、签到整理并对参会情况予以通报、会议纪要整理与发放等;5.3 参会人员:会前准备;会中积极参加;会后就会议精神向下作宣导,对落实事项向下作布署;5.4 稽核与跟进:检查各项会议执行情况;对会议决议与精神的贯彻予以稽核;对会中布置任务的完成与问题的关闭进行检查与稽核;并对稽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6. 分类:会议按层级与范围分公司、部门两级,两级会议按性质再细分为例会、专题会、紧急会议,部门不设专题会。6.1 例会:6.1.1 定义:有固定的召开频率,内容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服务领域;6.1.2 公司与部门的例会统一交由目录管理员(总裁办秘书)列入公司《例会名录》进行管理。《例会名录》的不定期调整由总裁办组织商榷并及时公布;6.1.3 已列入《例会名录》部门例会,部门对其调整与取缔拥有建议权,以联络单方式说明理由,由总裁办核准后,由目录管理员统一调整后公布;部门新增的例会,请知会目录管理员统一调整后及时公布;会务主持人员按《例会名录》要求如期召集会议.6.1.4《例会名录》的定期调整由总裁办每年年未组织一次,并依评估结论作调整,次年年初由总裁办公布当年《例会名录》,并对上年度各部的执行作情况汇报。6.1.5《例会名录》常设信息点有:会议名称、召开频率与时间、会议内容(主题、议程)、主持人、与会人员、会务等。6.1.6 公司、部门的例会会议纪要或决议必须抄送总裁办备案。7.专题会:凡因解决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的重要问题或事务,需涉及二个以上部门间(不含的二个)沟通与协调,可由提案人向总裁办秘书申请,由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