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示范点总结**市辖 7 县(区),共有街道社区 32 个,街道办事处 4 个,已建立党组织 36 个,其中街道党委 4 个,社区党总支 1 个,党支部 31 个。今年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省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社区党的建设的实际,根据“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循序渐进、逐步推动”的思路,通过抓社区党建示范点,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活动载体,法律规范各项管理,调动了社区单位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社区党建工作。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做以下总结:一、明确目标,创新思路,健全社区党建示范点工作责任体系首先,调查摸底,确定示范点。我们在对全市 32 个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召开专题讨论会,仔细分析和筛选,把党建基础工作较好,硬、软件设施相对齐备的 10 个社区作为社区党建示范点,分类排队,统一考察,共确定了商州区窑头社区、XX 县区柏槐社区、XX 县区镇城社区等 3 个社区作为市级社区党建示范点,其余 7 个社区作为县区级社区党建示范点,通过抓点示范,探究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整体工作。其次,明确目标,仔细组织实施。年初,我们把社区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了县区委书记负总责,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长亲自抓,县区委组织部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社区党建示范点的意见》,明确了创建示范点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创建标准,提出经过 3-5 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社区党建示范点创建率达 30%以上,力争创建能够达到省级社区党建示范点标准的社区。同时,对示范点社区的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和办公设备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第三,狠抓责任落实。市委组织部把创建社区党建示范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农村、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区党建的其他各方面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各县(区)委依据各自实际,制定了量化考核办法。坚持以落实社区党建示范点工作责任制为突破口,形 XX 县区(区)委常委联系抓、街道党委成员分头抓,一般干部驻点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建立了市、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科(股)长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行社区党建示范点和联系点“两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