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1. 监理原则2.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与义务3.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4.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5. 完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6. 安全生产监理制度7. 往来文件交接程序8. 施工场地会议制度 9. 关于优化设计10. 监理资料的完善11. 监理工作前瞻公路工程监理程序与容一、监理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时,应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仔细贯彻执行有关监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工程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与业主正式签订委托协议书或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协议书(或服务合同)的委托要求,应立即编制本项目的详细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实施监理工作的计划,它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使监理工作步入规化、标准化必不可少的一项目容,可避开监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
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与义务(1)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依据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应严格根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围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职权围执行
(2)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围监理工程师在从事工程质量监理、计划进度监理、工程计量与费用监理与合同管理等监理业务活动中,对不同类别的监理工程师一般都享有下列职权:审查权、审批权、签认权、质量否决权、支付权、监督权与发布各项指令的权限
(3)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监理工程师是中介服务第三方,在从事监理活动过程中应尽以下义务:1)监理单位有义务向业主提交一份本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详细实施计划;2)在执行监理服务合同期间有义务定期向业主报告(口头或书面)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3)应公正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三、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1、组建项目监理部
中心、驻地试验室的成立、组建编制监理规划、细则2、召开第一次施工场地会议1)、第一施工场地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