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职报告范文汇编八篇 试用期辞职报告 篇 1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于 x 月 x 号进入公司,经过 x 个多月的试用。我发现无法适应公司进展需求,故提出辞职。由于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法第 37 条规定:员工需提前 3 天,提出辞职申请。 本人已于 x 月 x 号,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也就是说 x 月 x 号将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起来的。根据劳动法第 10 条规定:员工与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 1 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规定好试用期,试用期根据第 19 条规定:签 1~3 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否则根据劳动法第 82 条规定,单位需要自试用期第 2 个月支付员工 2 倍薪酬。 当然在中国,法律规法律,单位执行规单位执行。一般情况下,假如员工乐意在贵公司工作,也不会计较这事;假如员工不乐意在贵公司工作,顺利的辞职,员工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万不得已或特别情况下,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条文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