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 (铁建设〔2024〕163 号) 时间:2024
24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根据执行: 1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修订后的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不得扩大甲供甲控物资设备范围
甲控物资设备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招标采购
各铁路局在对物资设备供应厂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范围,报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
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应根据铁路局提供资料、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和新的物资设备供应商申请,建立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甲控物资设备由施工单位组织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采购合同送建设单位备案
建设单位对甲控物资设备招标程序、是否为合格供应商以及物资设备质量进行监督
4.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铁建设〔2024〕91 号)要求,将甲供、甲控物资设备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向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告
客运专线系统集成范围内相关物资设备采购按铁道部《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24〕723 号)有关规定办理,具备条件的物资设备原则上采纳甲控方式招标采购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24〕199 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24〕179 号)、《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24〕193 号)、《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24〕217号)、《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24〕24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