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含义及本质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制度经济学派的兴起,理论界开始重视对制度的讨论,并已有大量的学术成果问世
然而,对于目前学术界所广为接受的制度定义,应从新的视角,通过对制度进行多层次分析,对前人所下的制度定义进行适当的补充和修正;并应从制度的执行力、人类的进展历程和交易过程三个方面对制度的本质进行探讨
[关键词]制度;制度的本质;执行力;产权;交易费用 一、制度概念的演变 经济学理论的三大传统柱石是——天赋要素、技术和偏好
随着经济讨论的深化,新制度经济学家以强有力的证据向人们表明,制度是经济理论的第四大柱石,并由此引致了经济理论的一场革命
随着经济学界对制度讨论的日益深化,人们也从不同的角度,对经济制度的含义进行了日益广泛的探讨
凡勃伦在 1899 年将制度定义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进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
”他是旧制度经济学中最早给制度下定义的人
而旧制度学派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康芒斯认为:“假如我们要找出一种普遍的规则,适用于一切所谓属于‘制度’的行为,我们可以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为控制个体行为
集体行为的种类和范围很广,从无组织的习俗到那许多有组织的所谓‘运行中的机构’,例如家庭、公司、控股公司、同业协会、工会、联邦储备银行以及国家
大家所共有的原则或多或少是个体行动受集体行动的控制
”而关于集体行动是如何控制个体行动的,他认为:“为个人决定这些彼此有关的和交互的经济关系的业务规则,可以由一个公司、一个卡特尔……一个政党或是国家本身规定和实行
……业务规则有时候叫做行为的规则
亚当·斯密把它们叫做课税的规则
最高法院把它们叫做合理的标准,或是合法的程序
可是不管它们有什么不同以及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