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知应会前厅部:1.有下列倾向的人应视为可疑人员:非住店客人,长时间在饭店内逗留;三五成群,仪态不整,有闹事的苗头;行为反常,神态紧张,东张西望;窥视客人提包,尾随客人.在大厅、客房区、餐厅等公共区域闲逛;随意敲客人的房门,有意躲避饭店保安人员;实为一伙,却不在一起而分散活动的;与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面貌特征相象的;入住后数天挂 DND 牌拒绝服务员进房服务的;入住人与住宿登记人不相符或所持证件与住宿人不相符的;会客多、交往复杂的;携带饭店物品和其他可疑物品的;身上带伤的;仓惶进店、离店的;主动与客人搭话,套近乎,行为不检点的;有其他可疑表现的。2.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领班员和安全部,并公开或秘密地进行监视,同时要通知电视监控中心予以监控或录像。可寻机进行询问盘查。如其自称找人或要去某处,可用提供服务的方式陪同前往。如属实可继续注意.如情况可疑,将其带到保卫部审查,要提高警惕,做好应付可疑人逃跑、行凶的准备。3.客人超过会客时间:饭店客房在晚上 23 时停止会客,服务、保安人员自 23 时始,应对进入客房区的人员检查房卡,无房卡不准进入,对会客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特别情况可由前台协助在大堂会见。如客人在 23 时前进入客房会客的,至 24 时尚未离店的,可由大堂值班经理提醒客人已超过会客时间,请客人尽快离店,否则应按住宿规定登记住宿。情况可疑的由保卫部负责进行审查工作。4.服务人员的行走路线的规定:在服务接待场所,要按规定路线行走,一般而言要靠右行,不可走中间;服务人员与客人相遇,要缓行,点头致意并主动让路,不可与客人抢道或并行;有急事要超越前面的客人时,不可跑步,要以口头示意并致歉意后再加紧步伐超越.5.取低处物品或拾起落在地上的物品的要求:拿取低处物品或拾起落在地面的物品时,不可弯腰曲背,低头翘臀,要使用蹲和屈膝动作。取拾时,可采纳交叉式蹲姿或高低式蹲姿,以避开低头、弯腰、翘臀或双腿叉开,这样既不文雅,又不礼貌。6.做到穿着制服法律规范应注意:内衣不能外露;不挽袖;不漏、掉扣;领带、领结、飘带与衬衫口的吻合要紧凑、不可系歪;工号牌要佩带在左胸的正上方;戴好岗位帽子和手套。7.饭店员工的工鞋和袜子的穿着要求:工鞋、袜子是服饰的一部分,必须按法律规范要求穿着。皮鞋应及时擦洁净,上光打亮。破损的鞋及时修理。男员工的袜子的颜色一般是黑色,不可穿浅色或花色袜子。女员工应穿着与肤色相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