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财社〔2024〕229 号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微 型 企 业 创 业培 训针 对 性 和 有 用 性 的 通 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工商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53号)下发后,对切实提高微型企业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前一阶段培训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件型企业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用性,充分发挥培训在增强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助推微型企业进展上的重要作用,经讨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培训课程,统一教学大纲目前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使用的教材为国际劳工组织创业培训标准教材。针对培训容中缺乏对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解读致使学员结业后对政策了解不够的问题,将对培训课程进行适当调整,即教材容在现有国际劳工组织创业培训标准教材的基础上,增加对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解读。国际劳工组织创业培训课程容仍为创业意识和企业构思、市场调查、营销计划知识、人力资源规划、法律形态法律环境、启动资金预测、利润计划制定、创业投资计划书等,培训课时压缩为30学时;增加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容包括微型企业创办的手续和流程,以与涉与工商登记、财政税务、信贷融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知识,培训课时为10学时。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工商局共同制定全市统一的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教材,各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必须根据统一的培训教材开展培训。 二、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师资管理我市现行的微型企业培训方式为各区县按属地化原则将各行业的微型企业创业者混合集中授课,有利于培训的广泛开展和体现规模效应,但缺乏对学员行业知识技能的培训。为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进展阶段学员创业的需要,一是加快培训方式的创新,充分依托市级定点培训机构,逐步开展分行业组织创业培训。二是积极开展微型企业成立后的后续培训服务,探究通过微型企业协会,在微型企业创业沟通平台上广泛收集创业者的培训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周末讲座、夜校讲座多种形式的讲座。三是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行业专家培训师资库,加强全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建一批既能开展创业培训又懂行业知识并熟悉政策解读的师资队伍,更好地为微型企业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和有用性的创业指导服务。三、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