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垃圾分类处理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提高我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处理日常运行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检查考评主体与执行部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委”)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组织该项工作,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具体执行。第二条 检查考评对象各区县政府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第三条 检查考评容检查考评容包括垃圾分类处理作业体系和管理体系。作业体系指各区县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包括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运行情况;管理体系指区县政府或其责任部门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管理措施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考评容与标准见附件。第四条 检查考评形式考评工作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季评价、年汇总”的形式。(一)日检查垃圾分类处理作业体系日检查主要针对历年已通过垃圾分类达标考核验收的单位(包括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等各环节日常运行、有效衔接等情况。(二)月考核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将日检查结果汇总进行评分,纳入月考核。(三)季评价以自然季为一个周期,对本季度各个月的考核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对各区县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日常工作推动情况、宣传和培训情况等进行总结评价。(四)年汇总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汇总全年检查考核和评价情况形成报告。第五条 检查考评程序(一)岗前培训为更好的实施检查考评工作,组织检查考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检查考评工作;同时组织对各区县相关管理人员培训。(二)实施检查 现场日检查人员每组不少于 2 人。对各单位实行观察作业情况、问询作业人员与居民或职工、听取介绍、查阅相关运行资料和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检查考核记录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拍照或摄像。季检查人员不少于 3 人。每次检查前市渣土处向各被检单位发出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容和要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记录等形式,检查后双方共同确认《检查评价记录表》。(三)复查检查中出现较为突出的问题,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纳入当日检查结果。(四)编写报告1.月考核报告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编写考核报告,于次月起 7 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