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名称:;办公地址:;由 E 编:;教学场所:。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第四条办学规模:。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_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学校经灌云县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马伟青,副董事长马前波。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 1/3 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