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操行量化考核条例为全面、公正、客观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准确记录和描述学生成长过程,依据六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等职业学校务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例,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一、量化考核操作办法(一)各班由班主任、助理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纪律委员和学生代表 1 名共同组成班级学生操行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操行量化考核以学月为基本单位,每月底统计汇总,学期操行成绩=各考核月成绩之和÷应考核的月数
(三)班级教室设立学生月操行量化公示表,学生操行量化考核至少每周公布一次,情况许可时应每天公布
(四)每月结束后,班级考核小组应向政教处上报考核结果
上报时,考核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考核报送表上签字
(五)学期常规中的考核指标计入发生当月的操行考核之中
二、考核总分与等级确定办法(一)学生个人操行量化月总分为 1000 分,951 分与以上为优秀、901~950 分为良好、701~900 分为合格、600~700 分为基本合格、600 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受到学校处分的当月,直接确定为不合格,量化分数分别为:警告 550 分、严重警告 500 分、记过 450 分、留校查看 400 分
(三)学生操行量化考核成绩作为评选(推举)优秀学生、优先享受助学金、入党(团)的基础条件;学期操行量化不合格的学生,不得享受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补助,不得评为各类先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学籍
(四)学生在校两年的四学期中,有两学期与以上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予毕业,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学生操行量化指标与分值(一)一日常规1、起床:(1)无故提前起床或在起床铃响前说闲话,影响其他同学睡眠的-5;(2)不按时起床的-5;未规定时间完成洗漱的-5
2、早锻炼:(1)出操迟到的-5、旷操的-10;(2)上下楼梯拥挤,高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