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调研报告一、退耕还林工程情况退耕还林工程1999年在我市启动,前后实施了两轮,实施范围为全市四县三区
截至2017年底,累计实施退耕还林73
06万亩,其中前一轮61
47万亩,新一轮12
涉及121个乡镇、1346个村、28
7万农户、近120余万人
(一)继续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61
47万亩1999-2006年,前一轮退耕还林共实施61
465万亩,其中江阳区2万亩,龙马潭区1
2万亩,纳溪区5
25万亩,两县7
2万亩,合江县10
45万亩,叙永县19
565万亩,古蔺县15
该轮退耕还林工程重点是开展生态修复,实施中以营建生态林为主,生态林面积占80%以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于2008-2015年开展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共实施生态移民535户,补植补造41
3万亩,新造工业原料林及特色经果林等56
5万亩,新建畜禽圈舍37
9万平方米,修建林区生产便道282公里,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41万亩
同时,在2000-2013年,实施配套荒山造林73
6万亩,封山育林9
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巩固,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转移,退耕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累计新增林地72
8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4个百分点,21万个农村劳动力从传统种植业中解放出来,退耕农户人均获得退耕还林政策性收入1720元,转移劳动力人均增加务工收入4200元/年,退耕还林人均预期收入可达2000元
退耕还林工程被广大群众称赞为富民工程、德政工程
(二)扎实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为了更好地改善生态环境,我市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并成功地列入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涉及纳溪、合江、叙永、古蔺4个区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