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考核对象1.1 被考核对象: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所有部门和安全生产岗位;1.2 考核部门:质量安全部完成部门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完成岗位责任制考核。2.考核标准2.1 考核总分 100 分;2.2 得分为 80 分(含)-90 分(不含),表示基本满足要求;2.3 得分为 90 分(含)-100 分,表示满足要求;2.4 得分为 80 分以下,表示不满足要求。3.考核周期: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副总监、质量安全经理、质量安全专员每年一次。4.考核办法4.1 得分方法4.1.1 “考核目标”项对应的“分数”项所得分数之和,即为考核得分;4.1.2 对于“考核目标”项不参加考评的情况,视此项所得分数为满分。4.2 部门责任制考核容与得分细则4.3 岗位责任制考核容与得分细则4.3.1 安全生产总负责人4.3.2 质量安全总监4.3.3 质量安全副总监4.3.4 质量安全经理4.3.5 质量安全专员4.3.6 项目经理4.3.7 项目专职安全员4.2 部门(含项目部)责任制考核容与得分细则4.2.1 岗位责任制考核容与得分细则由各部门制定实施,质量安全部负责监督。被考核部门: 考核日期: 考核总得分:序号考核目标评价要点分数(100)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得分备注1控制目标各部门年度分解目标完成情况40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一项不达标扣 10 分,扣完为止。年终考核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领导亲自抓(听取汇报或回报),亲自部署;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奖惩制度落实。5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达不到的扣 2—4 分;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每少一次扣 2 分;无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 1分;未分解责任状的扣 3 分;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 2—4分。年终考核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2.“安全月”活动情况;3.特种工持证情况。5未展开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的扣 2—4 分;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扣2—4 分;培训率低,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检查有问题的扣 2—4 分;特种工持证率低扣 2—4 分。年终考核4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治理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进行全面登记、建档和监控,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10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 6 分;不合格的扣 4 分;未制定整改方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