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村镇中心小学关于成立家长委员会的通知与章程组 长:郝明忠 副 组 长:君廷秘 书 长:蒲永红 肖辉明 副 秘 书 长:郝林合 鲁显军家长委员会成员:项立刚 郝明松各教研组长与班主任 2024 年 3 月 5 日仁村镇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条 目的为了指导家庭教育民间常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视,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第二条 宗旨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养国际型人才。第三条 条件1、了解和关怀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仔细负责的工作态度,关怀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拟丰富的家庭教育经历和较好的教育效果。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开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第四条 组成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学校学生中关怀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心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3、家长委员会原那么上由每班级一名委员组成。4、家长委员会原那么上设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假设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交委员会讨论通过。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老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6、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原那么上每年进展一次。第五条 权利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答复。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与教职员工给予监视和评议,向学校反应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答复。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界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展监视。第六条 义务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开展目标和培育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育孩子。2、积极参加、配合学校进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