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分包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局《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二公司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本项目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施工分包活动与其管理、监督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对不免除我项目部履约责任的业主指定分包应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我局所属项目经理部将承建工程的部分施工任务根据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或工序交由外部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实施而进行的对外施工分包。第四条 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局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的部分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发包给与分包工程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施工的分包活动。(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局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商完成,但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我局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机械作业分包)或劳务(劳务作业分包)进行现场作业,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机械作业分包不包括项目部租赁外部设备自行组织施工的行为,该种行为根据局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劳务分包不包括项目部聘用外部技术人员或劳务用工,外部人员聘用根据局临时聘用工管理办法执行。第五条 工程施工分包推行招标采购制度。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方中择优选定分包方。第六条 工程施工分包应当符合工程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与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规的书面形式的分包合同,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第七条 加强对工程分包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严格按程序进行,坚持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分包方。采纳介入式、指导式、控制式对分包队伍实施全方位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