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安全操作标准----------------------- -----------------------日期:第一节总则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省路港工程 XX 公司与其附属分公司的机械和动力设备的使用
有特别要求的和本规程未包括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原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各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也可制订补充安全使用条款
第2条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第3条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与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第4条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新机(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应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第5条 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6条 处在运转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第7条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第8条 各级领导人应模地遵守和贯彻本规程;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都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程;各分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有责任检查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9条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证、司炉证、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第10条凡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由于发令人员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1条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期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