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则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省古交公路管理段的机械和动力设备的使用
有特别要求的和本规程未包括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原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2条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第3条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与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第4条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要求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新机(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应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第5条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6条处在运转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第7条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第8条各级领导人应模地遵守和贯彻本规程;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都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程;机械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有责任检查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9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证、司炉证、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第10条 凡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由于发令人员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1条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第12条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第13条 进行日作业两班与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要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