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提高老师的思想政治素养,激励广阔老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
依据《中华人民国老师法》、《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老师〔2024〕1 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老师〔2024〕10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定政办发〔2024〕263 号)、《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安政办发〔 2024 〕 64 号 ) 、 《 市 安 定 区 教 职 工 考 核 细 则 》 ( 安 教 发〔2024〕280 号)、《市安定区中小学老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安教发〔2024〕6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体在职老师
三、考核容(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依法履行老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老师的信念和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精神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对待工作高度负责
(三)关爱学生关怀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有讽刺、挖苦、卑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等行为
保护学生安全、关怀学生健康和维护学生权益
定期进行家访,积极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养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和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