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商业秘密维护与同业竞争限制协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商业秘密1.2协定1.3同业竞争1.4有效期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范围与内容2.1秘密信息范围2.2禁止泄露的信息2.3禁止使用的信息第三条:保密义务3.1保密义务的承担3.2保密义务的期限3.3保密义务的例外第四条:同业竞争限制4.1禁止同业竞争4.2例外情况4.3竞争限制的期限第五条:违约责任5.1违约行为5.2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5.3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第六条:争议解决6.1争议解决方式6.2仲裁地点与机构6.3法律适用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7.1合同生效条件7.2合同的变更7.3合同的终止第八条:权利与义务的转让8.1权利义务的转让条件8.2转让通知8.3转让的有效性第九条:第三方受益9.1第三方受益的范围9.2第三方索赔的权利第十条:合同的强制性条款10.1强制性条款的内容10.2对强制性条款的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的完整性与修改11.1合同的完整性11.2合同的修改第十二条:通知机制12.1通知的义务12.2通知的方式与时间第十三条:辅助条款13.1合同的翻译13.2合同的副本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合同的附录14.2合同的补充协议14.3合同的解除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与商业活动有关的信息。1.2协定本协定是指由双方签订的,关于商业秘密维护与同业竞争限制的书面协议。1.3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指在相同或者相似业务领域内,一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另一方商业活动相竞争的行为。1.4有效期本协定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范围与内容2.1秘密信息范围(1)技术秘密:技术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等;(2)经营秘密:客户名单、销售策略、价格策略等;(3)其他商业秘密:与商业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战略规划等。2.2禁止泄露的信息双方同意,在协定有效期内,不得泄露任何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已经公开。2.3禁止使用的信息双方同意,在协定有效期内,不得使用对方提供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除非得到对方的明确书面同意。第三条:保密义务3.1保密义务的承担双方同意,在协定有效期内,对对方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3.2保密义务的期限保密义务的期限自商业秘密信息知悉之日起算,至协定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3.3保密义务的例外(1)依法应当披露的信息;(2)信息已经成为公开信息,且不是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3)其他依法不需要保密的信息。第四条:同业竞争限制4.1禁止同业竞争双方同意,在协定有效期内,不得在同业竞争范围内从事与对方商业活动相竞争的行为。4.2例外情况(1)双方同意的例外情况;(2)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3)其他合理例外情况。4.3竞争限制的期限同业竞争限制的期限与保密义务的期限相同。第五条:违约责任5.1违约行为(1)泄露商业秘密信息;(2)使用商业秘密信息;(3)在同业竞争范围内从事与对方商业活动相竞争的行为。5.2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律师费、仲裁费等。5.3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按照实际损失计算,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计算。第八条:权利与义务的转让8.1权利义务的转让条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8.2转让通知如双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方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转让的具体内容和涉及的第三方。8.3转让的有效性除非另一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30日内书面反对,否则转让应被视为有效。另一方书面反对的通知应明确指出反对的理由。第九条:第三方受益9.1第三方受益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商业秘密和同业竞争限制条款对双方及双方的继承人、继受人和许可人具有约束力,第三方不享有任何利益。9.2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如第三方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或同业竞争限制而遭受损失,该第三方有权直接向违约方索赔,而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强制性条款10.1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