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省级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为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总书记提出的“要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重要讲话精神,遵照《国家创新驱动进展战略纲要》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进展理念,坚持创新是引领进展的第一动力,以实施创新驱动进展战略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产业创新进展为战略主攻方向,发挥地方主体作用和特色优势,将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推动创新进展的旗帜性抓手,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载体,着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打造若干区域创新高地和进展引擎,为实现 2024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全国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二、建设原则统筹布局、试点先行。加强对各地创新进展的引导,进一步加快推动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一批城市率先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充分发挥示引领作用。突出特色、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城市的科教资源、产业特征、进展水平等基础条件,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明确不同类型城市的进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引导城市探究各具特色的创新进展模式。地方主体、协调推动。发挥地方主体作用,强化省、市协同联动,有效集聚各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创新型城市建设格局。三、进展目标讨论与试验进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形成一批高端引领的创新型企业、人才团队,科技创新成为当地经济社会进展的重要动力,到 2024 年,全省有12 个以上城市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其中 3-5 个城市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为建成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四、重点任务1.落实创新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讨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创新政策,构建涵盖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覆盖从技术研发、转移转化到产业化各个环节的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2.集聚创新要素。积极开展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中央直属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共建讨论院、实验室,集聚国外高端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创新资源,争创和进展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转化科技成果。引导当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与各类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高对科技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