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 年 04 月 24 日 来源:
: 省建设厅 :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晋建建字[2024]109 号各市建设局(建委):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经 4 月 21 日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省建设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P>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等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活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放给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编制均应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24)和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晋建标字[2024]98 号)进行编制
第五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其评标方法应当采纳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工程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提倡采纳综合评估法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别要求的招标工程项目提倡采纳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第六条 投标文件的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的评审
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