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项目造价管理探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建筑施工企业密切相关,属于价格管理范畴,要通过宏观调控、市场调节和施工单位严格管理来实现。为此,本文重点就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谈点认识和体会。 1 积极参于市场竞争,做好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我国现在的市场已经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系转向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将“指令性任务”变成了企业通过投标而产生的工程项目,现在的市场属买方市场,施工单位处于相对劣势,所以施工企业要想生存和进展就必须积极参加市场竞争,做好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1.1 组建强有力的投标班子:施工单位能否中标与投标班子的素养和敬业精神是密不可分的,企业应聘请业务精练、经验丰富、知识面广、了解市场、敬业带头人,成员应有技术、工程、经营、财务、人事、企管部门的人员,特别是造价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更应是出类拔萃。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应成立攻关组。 1.2 读懂招标书并编制高质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仅要求科学、合理、而且能节约费用。在施工方案的确定中应优先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施工方案、较低的工程造价方案。 1.3 合理确定工程报价。投标班子就应仔细理解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实事求是,还必须建立在企业自我测算的基础上,适合于本企业的定额来进行编制投标书,根据可以争取达到的先进合理水平来确定,具有可行性和先进性,并运用报价策略进行编写工程投标报价。 1.4 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工程在中标后,施工单位将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具有公平性,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成为双方应当遵守的行为法律规范准则。因此在中标后的签约阶段,承包商应据理力争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合同条款中语言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遇有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赶工时,承包商有索赔的权利;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2 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全方位管理 工程在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