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设项目施工与监理讨论 构建施工项目沟通控制模式 在一个施工项目中,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是一个对立统一体。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保修各阶段的管理措施、施工内业都要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查批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只要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监理单位就会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改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存在着一定的对立关系。另一方面,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实现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目标。而且他们的工作依据标准是一致的:工程设计、合同要求、国家法律规范规定等。因此二者又是一个统一的关系。从本质上讲,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都需要与对方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从监理单位的角度看,项目监理的全过程,就是监理单位按现行建设项目监理法律规范的要求,按已形成的沟通模式:交谈沟通法、会议沟通法、第一次施工场地例会、监理例会、专题例会、书面沟通法(监理细则、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监理联系单、旁站记录、申请审批表等)开展工作。由于工程实体是由施工单位完成的,监理单位应通过与施工单位沟通,深化掌握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排、关键技术试验安排等信息。现行沟通模式是根据监理法律规范的要求确定的。根据监理法律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出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据此编出监理细则实施监理。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多数项目,特别是一些工期较短、工程技术也比较复杂的一般项目,在施工准备阶段往往完不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这个任务。资料显示,诸多项目实际沟通模式如图 1 所示。图 1 现行的沟通模式上述沟通模式导致了施工项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是由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间滞后,使得监理细则出台更晚,难以对监理工作及时提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指导性文件,导致监理工作不深化,走过场等。二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按自己对项目的认识,编制各自的指导文件,由于认识不同自然有大的分歧。监理单位方面,由于不能深化掌握施工信息,也就拿不出有效的监理对策;施工单位方面,由于不能深化体会项目监理的要求、方式方法,因此也不能很好地配合监理工作。三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缺乏有效的沟通,因此在施工阶段和交工验收阶段常常要就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频繁沟通,因为缺少应急预案,有的问题发生后难以挽回。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项目目标的圆满实现,导致工程拖期、质量问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