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1. 总则...........................................(1)2. 适用围.......................................(1)3. 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1)4. 影像设备与人员要求.............................(2)5. 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规定.....................(2)6. 工 程 监 理 影 像 资 料 的 整 理 、 归 档 要求................(3)7. 附录...........................................(3)一、 总 则为贯彻落实沪建建管(2024)第 064 号文《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 量 行 为 管 理 若 干 规 定 》 , 体 现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准》GB50300-2001 中“强化验收”的原则,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并规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增强监理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 适用围本工程监理合同围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
三、 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编制监理规划时明确影像设备与人员在监理细则中明确留置影像资料的部位与其数量要求四、 影像设备与人员要求1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照相器具,以照片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对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配置数码照相机,以电子文件或录像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
项目部具体采纳的设备类型应在监理规划中予以明确
监理部或项经部应配置摄像机,对工程建设的关键节点进行摄像,并以电子文件或录像带予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