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家文学价值观 在《中国古代戏曲的诗乐教化传统》一文中,我们曾讨论了由《毛诗序》所奠定的“诗言志”的文学价值观以及“诗乐教化”传统对中国古代文学以及中国古代戏曲的影响。我们认为《毛诗序》所确立的“上以风化下”和“下以风刺上”的诗教原则以及“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诗教法律规范决定了中国古典文学,包括中国古代戏曲的基本进展方向。本文想就《毛诗序》的诗乐教化观对中国古代戏曲家的文学价值观念的影响进一步展开讨论。因为正是中国古代戏曲家的文学价值观,决定着戏曲家的戏曲创作倾向。 一、中国古代戏曲家的社会地位与诗乐教化传统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与正统的诗文作家相比,戏曲作家,特别是一些有成就的戏曲作家,大多出身较低。这些人有的由于时代的原因,如元代戏曲家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白朴等;有的由于个人遭际,如明代的徐渭、清代的李渔、孔尚任、洪昇;有的是科举仕进无门,如冯梦龙、蒲松龄等;有的是官场失意急流勇退,如汤显祖、沈璟等。种种原因,促使这些文化精英把自己的卓越才华献身于当时被一些正统文人鄙弃的戏曲事业。这也许应了那句老话:“患难出诗人。”现实的遭际,特别是社会的黑暗,才造成有识之士的觉悟:“布衣中,问英雄,王图霸业成何用,禾黍高低六代宫,楸梧远远千官冢,一场恶梦!”只有这种觉醒,才使他们走出官场,出入瓦舍勾栏,甚至“躬践排场,面敷粉墨,偶倡优而不辞”。丰富的舞台经验和熟悉社会人情以及对观众心理的了解,成就了他们的另一番事业:“战文场,曲状元,姓名香贯满梨园。”由于中国古代戏曲作家这种特别的社会地位,使得大多数戏曲作家在思想倾向上往往具有鲜亮的两重性:一是由于其出身较低,或是身处社会底层,使他们比较接近民众,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众的呼声,使其作品具有一定的民主性或曰人民性的思想倾向。而且相对来说,越是身处底层,这种倾向就越为鲜亮。 另一方面,中国古代戏曲作家毕竟是读书人,属于士阶层。即使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些知识分子,其出身属于市民阶层,如李卓吾等,其在经济上、政治上,仍然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加之其思想上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们永远也不能成为与封建政治根本对立的所谓“拆天派”,而是不折不扣的“补天派”。他们的“孤愤”与“牢骚”,只是因为“无才补天”的遗憾,是“不被见用”的愤懑:他们既使“身在山林”,却永远地“心存魏阙”。戏曲成了他们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一种“代言”的工具。中国古代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