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措施设计实务假如将某个贷款业务可不可以做,取决于贷款申请人是否能够提供足额的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则小额单款公司必定会丧失很多有潜力、有进展的贷款客户。这对小额贷款公司拓展业务是不利的,也违反了政府允许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在深化调查贷款申请人的第一还款能力与还款信誉的同时,发掘贷款申请人相关的实物资产或拥有的社会资源,设计新颖的又能够控制其核心资产与核心资源的相关担保措施,就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贷前调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设计担保措施的原则设计担保措施要根据每个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控制其核心资产为原则 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在设计担保措施时,要始终以控制借款人的核心资产为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其出现偿债不能时,因其核心资产将面临被处置的境地,从而对其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为了避开核心资产被处置,而对生产经营或生活带来重大不便,借款人一般都会积极想办法去筹措资金来偿还小额贷款的本息。而假如小额贷款公司抓住的只是些不关其痛痒的资产来做担保措施,则不会达到较好的效果;更甚者,假如抓住的是一些没有价值甚至可能会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负价值的东西作为担保措施(比如隐形债务很多,实际上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股权),则就会像抓住一个烫手山芋一样,非但达不到担保效果,还会给其带来困扰。因此,在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措施时,应该要在充分了解其相关资产的基础上进行,要注意抓住其核心的资产来作为担保措施。为了确保控制其核心资产,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应该在贷前调查时,分析贷款申请人资金的主要占用形式。贷款申请人的资金占用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无论资金的占用形式表现为哪些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人员在设计担保措施的方案时,都应该注意该资金占用形式体现的某项资产,是否为贷款申请人的核心资产。(二)以控制其核心资源或核心利益为原则在设计担保措施时,为了控制贷款申请人的核心资源或核心利益,可要求贷款申请人得直系亲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可以要求其他亲朋或上下游的主要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给贷款申请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一般都与其关系密切或与其存在特别的关系。假如届时令该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将有可能极影响借款人的情感或者关系利益,从而促使其积极筹措资金来偿还小额贷款本息。在实务工作中,为了确保该原则得以落实,小额贷款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