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标过程的关键点控制 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里很重要的容。商业交往很重要的依据就是合同。采购合同条款往往不是一两条,会涉与很多因素,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的设计有很多层次。 合同主要条款与其层次要求 (一)合同各类条款Æ 通用合同条款,是指这些条款基本上是通用的。一旦设定了以后,就不需要每一次都进行调整;Æ 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容,需要每次进行调整;Æ 特别合同条款;Æ 专用(特别)合同条款资料,专用条款或者特别条款的资料要附在合同后面。以这就是比较复杂的合同文本的设计层次。 (二)各层次条款的法律地位Æ 专用合同条款根据具体项目编写,通常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进一步明确;Æ 假如“通用条款”不适合于“专用条款”的,可以删去。此外,对通用条款不够具体细致的容,专用条款可以补充和完善;Æ 当合同条款容相互发生矛盾,专用条款的法律地位高于通用条款,因此,对专用条款要格外重视。 {案例} …有一个企业是做电站工程的。中标的合同用条款说中标方应该负责相关的税项,但没有标清税项的细目。在专用条款中标明了中标方应该负责设备进口的关税,其他的税项没有写。投标方在做投标书的时候,就把进口关税给加了上去,但是其他的税项,如营业税没有加上去。招标方也没有细分析,就让这家国外企业中标了。到了交税的时候,发生了争吵,申请仲裁。投标方(国外企业)认为他们是根据招标文件来做的,专用条款描述了税务的问题。招标方说通用条款写的很清楚,中标方应该交税。国际仲裁最后判决招标方败诉,认为进一步描述的条款的法律地位高过原则性的条款,也就是说不描述比描述对甲方更为有利。甲方进一步描述后就列了进口关税这一项,就说明所指的就是这一项税目,投标方只交这一项税目就算尽到责任。点评:合同条款的各类层次,一定要搞清楚,假如有可能造成矛盾,去掉一些,效果更好。 (三)合同的风险Æ“霸王条款”或不平等条款、变更、依附性条款、指定分包商、不明确或遗漏; {案例}很多甲方(招标方)为了保护自己,制定一些“霸王条款”,从合同的字面上虽然是有保护作用的,但是不符合合同公平原则。所有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条款,都属于无效条款。所以,这类条款对甲方是有风险的。 Æ 合同的关键名词定义不清;Æ 缺乏常识和对行业惯例和国际惯例的了解导致的风险;Æ 无担保要求;Æ 有利益冲突的代表被委以授权解决争端。招投标阶段是采购或项目的风险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