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资本外逃的状况的影响及应对方针 一、我国资本外逃的现实考察 1
我国资本外逃的现状 资本外逃(capitalflight)又称为资本躲避,资本非法转移等,是资金跨国界的一种异常流动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资本外逃现象
有分析显示,我国曾经成为继委内瑞拉、墨西哥、阿根廷之后的世界第 4 大资本外逃国,资本外逃额占 gdp 的比重仅小于俄罗斯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我国已成为全球资本输出大国,在输出资本的结构当中,只有一小部分属于政府批准的对外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其余均属各种形式的资本外逃
由于资本外逃具有违规性与隐蔽性的特点,因此其规模很难被准确衡量
最近的讨论成果显示,我国资本外逃额从 20 世纪 90年代开始,围绕着 100 亿美元总体呈上升趋势,分别在 1992 年、1994-1995 年、1997-1998 年形成三个峰顶,于 1998 年达到最大值,当年超过了 400 亿美元;15 年间,我国资本外逃累计达到 1531 亿美元,年均 102 亿美元
(1)通过常常项目的资本外逃 常常项目包括货物和服务、收益和常常性转移
货物项是资本外逃的重要渠道
当事人一方面低报贸易外汇收入,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擅自自存境外,或者干脆隐瞒贸易活动中的外汇收入;另一方面,高报贸易外汇支出,向国家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汇往国外
类似子这样的“进出口谎报”(mis-invoicing)还有其它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进出口谎报”中的某些内容如伪造单据所造成的虚假进口货值会反映在“错误与遗漏”项目中,但假报货值包括进口高报、出口低报所导致的资本外逃并未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反映
服务类项目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
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服务项目外逃资本,如单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