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电器股份物资部管理文件QG/JU -2024供应商评估管理规2006-12-31 发布 2006-12-31 实施 长虹电器股份物资部发布供应商评估管理规QG/JU -2024拟 制:审 核:会 签:批 准:供应商评估规1 围本规规定了泛虹系下供应商的评估,包括供应商准入评估和合格供应商的定期评估。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能力与质量绩效的评估,以确保选择的供应商能长期、稳定地提供满足本公司要求的产品与能力。本规适用泛虹系下产品用物资供应商的质量、技术与商务等的评估。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 供应商分类(1) A 类供应商:所有供货地点在大陆以外的供应商与强势供应商(掌握了产品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技术,拥有很强的研发和生产能力的实力强大的供应商与资源性供应商,强势供应商在质量保证能力方面是值得信赖的,如电视机的显像管、显示屏,空调的压缩机等)。(2) B 类供应商:除 A 类供应商以外的其它供应商。4 管理职责 4.1 物资部a) 负责组织供应商评估并将其维护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b) 负责建立、保存委托采购供应商的供货表现与价格表现记录并将其(供货与时性、准确性、价格服务等)维护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作为供应商商务评估的基础;c) 负责对委托采购供应商的供货与价格表现进行评定;d) 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与能力进行评估并将其维护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e) 负责对质量、价格、服务等各项评分汇总,并按供方综合评定准则进行权重分配计算出综合评分;f) 建立、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g) 必要时组织对供应商实施辅导,督导供应商进行质量、服务与成本等的改善。4.2 子公司(含模拟子公司,以下同)a) 参加供应商评估;b) 负责建立、保存非委托采购供应商的供货表现与价格表现记录并将其(供货与时性、准确性、价格服务等)维护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作为供应商商务评估的基础;c) 负责对非委托采购供应商的供货与价格表现进行评定;d) 负责建立、保存供应商质量表现与开发配合表现记录并将其(含供应商入厂质量数据、质量投诉、使用情况等)定期维护在供应商商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