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总公司材料管理制度NJLQ- -2024A 2012-08-01 生效1 管理目的材料管理与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更好地利用资源、节约开支、杜绝浪费2 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市路桥工程总公司下设各生产经营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或部门所需材料的采购与管理
3 引用文件NJLQ- -2024A《质量手册》4 职责权限4
1 结合相关部门,负责公司供货合同的评审、选择、评价、确定材料供方
2 全程参加并监督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大中材料招标工作
3 对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剩余库存材料进行定期盘点
4 对签订的合同与合格供货方的档案进行统一归档、存档
5 工作程序5
1 基本要求5
1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有偿取得材料的行为
2 本办法所称材料是指本公司下设各生产经营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或部门为完成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水泥、钢材、石料、商品混凝土、燃料油、沥青、土工织物、半成品构件等大中型材料(单项材料的总价超过 10万元(含 10 万元)的某一种材料)
3 各生产经营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或部门为完成生产经营活动而购买的零星材料可视具体情况针对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2 材料采购的基本原则为了切实保证市路桥工程总公司下设各生产经营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或部门的大中型材料采购工作程序合理、手续齐全,且所购材料质优价廉,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
五不购:1 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相关部门和领导评审批准的不购;2 材料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3 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4 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5 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3 材料采购与使用程序5
1 材料采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资管理、能源管理、物价管理、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