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机构图矿 长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科长保 管 员安 全 员看 库 员检 身 员爆破技术员 检 身 员法人代表(矿长)岗位责任制1、法人代表,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公安部门制定的民爆物品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核实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有效措施,使规章制度贯彻实施
3、负责制定本单位民爆物品经销、使用年度计划,呈报公安部门,并负责到公安部门审批单位需经销的民爆物品
4、负责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与时发现问题,整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5、常常了解接触民爆物品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态,与时实行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人员,要与时按规定整改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有效措施,杜绝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7、认真考察、选配思想好、素养好、责任心强,在我县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从事民爆管理,并通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审批把关工作
8、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严格审查,不得接触民爆物品与从事民爆管理工作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以与矿安全办公会议的决定,代表矿安委会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安全监察权力
2、负责全矿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协助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安排布置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
4、负责全矿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思想教育与新工人入矿的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火工品全面管理工作,从购进、保管、领用、监管等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