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徐质监质认函﹝2024﹞15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省质量奖的通知各县(市、区)质监局,各有关部门:为了鼓舞我市企业追求卓越,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省质监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省质量奖的通知》(质监质发[2024]103 号)精神,现将 2024 年省质量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质量奖分类省质量奖根据产业不同,分为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三类同时,设立省质量奖(单项奖)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一)申报基本条件1、农业: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近 3 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企业的主导产品获得“名牌产品”称号;企业已经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要求开展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初步成效,需提供管理案例与分析
(1)农产品加工企业:2024 年实现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
(2)农产品流通企业:2024 年主营农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2亿元以上
(3)批发市场:在省建有原料生产基地,2024 年成交额在 5 亿元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成交额在 10 亿元以上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2、制造业:企业有 2 名以上获得中级职称的质量工程师;企业的主导产品获得“名牌产品”称号;企业已经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需提供管理案例与分析
3、服务业: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企业需提供近 2 年由省级以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企业已经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需提供管理案例与分析
(二)申报程序1、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省质量奖(农业、制造业)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推举申报;省质量奖(服务业)由省有关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申报,但不得多头申报,已过有效期的省质量奖获奖企业需要重新申报
2、申报企业需按农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