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阳光计生工作法律规范前 言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权力本位和以人为本的执政观念,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开、公正的根本保证,是便民高效,法律规范行政权力,建设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腐败、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由之路
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确保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
2024 年以来,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阳光计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加权、表达权、监督权
通过探究与实践,阳光计生内容不断法律规范,运行机制日趋完善,逐步建立起阳光行政、便民服务、群众参加、社会监督的工作新机制
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推动和法律规范全省阳光计生行动,促进“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不断提高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24〕1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制定了《河南省阳光计生工作法律规范》(以下简称《工作法律规范》),《工作法律规范》包含了《河南省阳光计生行动指南》、《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法律规范》、《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厅工作法律规范》、《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程代理服务工作法律规范》,对具体内容、形式、程序、制度、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法律规范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