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理学讨论论文 清代理学沿承宋、元、明,但有着自己的特点。 一、无主峰可指,无大脉络可寻 关于清代理学,钱穆在《〈清儒学案〉序》中曾说:“至论清儒,其情势又与宋、明不同;宋、明学术易寻其脉络筋节,而清学之脉络筋节则难寻。清学之脉络筋节之易寻者在汉学考据,而不在宋学义理。”又说:“清儒理学既无主峰可指,如明儒之有姚江;亦无大脉络大条理可寻,如宋儒之有程、朱与朱、陆。”[1](P361-362)论断精到。诚如钱氏所言,清代于顺治、康熙朝虽有一批理学名儒名臣,但多守成而少创获,实无可与明代进展陆九渊心学之王守仁相比肩,更不能与宋代理学开派者、集大成者的程颢、程颐、朱熹和陆九渊相比拟。“无主峰可指”,“无大脉络大条理可寻”,洵为有清一代理学的一个特点。 二、学理无创新,重在道德法律规范 清代理学,总的说来,陆王心学一系趋于衰颓,程朱理学一脉则多在于卫护、阐释程、朱之说,于学理无甚创新进展,而作为清政府的官方统治思想,更为突出的是纲常伦理的道德法律规范,强调躬行实践。康熙帝称“自幼好读性理之书”,将朱熹从原配享孔庙东庑先贤之列升于大成殿十哲之次,颁行《朱子全书》、《四书注释》、定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科举考试的必考内容。但他对理学有自己的解释,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683 年 12 月 11 日)与讲官张玉书、汤斌等人谈论理学时说:“朕见言行不相符者甚多,终日讲理学,而所行之事全与其言悖谬,岂可谓之理学?若口虽不讲,而行事皆与道理符合,此真理学也。”张玉书回应说:“皇上此言真至言也。理学只在身体力行,岂尚辞说。”[2](P1089-1090)三十三年(1694),又以“理学真伪论”为题考试翰林院官员。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1715 年 12 月 12 日),康熙帝在听取部院各衙门官员面奏后训诫说: 尔等皆读书人,又有一事当知所戒,如理学之书,为立身根本,不可不学,不可不行。朕尝潜玩性理诸书,若以理学自任,则必至于执滞己见,所累者多。反之于心,能实无愧于屋漏乎?……昔熊赐履在时,自谓得道统之传,其没未久,即有人从而议其后矣。今又有自谓得道统之传者,彼此纷争,与市井之人何异?凡人读书,宜身体力行,空言无益也。[3](P2222) 可以看出,康熙帝对于理学并不关注哲理层面,认为“空言无益”;假如“所行之事与其言悖谬”,就是伪理学,只有“行事与道理相符合”,才是真理学。他所重视的是根据理学的道理去“身体力行”,“道学者必在身体力行,见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