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书第一章 总则凌天科技和市建筑设计讨论院 XX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成立凌天绿建工程技术讨论中心,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各方: 甲方:凌天科技,在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在:石码头工业园; 法定代表:林宣军,职务董事长; :58278198, :58278198,邮政编码:411201,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市建筑设计讨论院 XX 公司 ,在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二条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凌天绿建工程技术讨论中心(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第三条 合作公司是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 XX 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第三章 合作经营目的、围和规模 第五条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国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进展,创建一个更为宽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采纳先进而适用的建筑节能系列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进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围 _________。(注:填报合作公司的经营围与其规模,要明确具体、用词严谨规,并与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等相适应。应以项目立项批准的容为准。) 第七条 合作公司年生产规模 _________。(注:含年产量、年产值、产品品种等,按投产后设计能力与以后分期进展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