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摘要:社会发展新时期,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日渐深化,伴随着新农村建设及其经济的发展,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这两个关键组织在农村地区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日渐凸显。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矛盾解决也就尤为重要。本文基于当前村民自治下的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现状,探讨二者关系存在摩擦的原因,并结合实践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相关管理者一共有价值的参考。关键词:村民自治 村党支部 村委会 关系前言村是农村组织权威的最基本的,是最不可缺少的农村政治实体,是国家与社会的结合,是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的基础,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石。通过不懈的努力奋斗,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基层建设中取得了丰硕成果,村委会选举制度得到了全国性的推广. 村民独立治理不但提高了农村基层民主的水平,还令农村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得到了质的飞跃,农村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村民自治的十分成功,将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设。 中国政治民主建设受到完善,将为乡镇甚至更广泛的自治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持。由此可见,虽然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选举、监督和决策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农村里仍旧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矛盾与问题,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暴露出来。如何消除村民自治过程中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矛盾,是我们将要面对的问题。1 村民自治下的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现状近十年,我国村民自治获得了卓越的进步,村民自治得到了显著加强。但另外也存在一些新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尤其是村支部与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会)的关系已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村民自治实施后,农村权力格局发生了变化,使得农村关系的发生调整,人民利益存在冲突。在当前村两委之间的矛盾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权力。根据村两委权力的需要和运用,村两委之间的关系基本被分为协调型、村委会集中型、村委会集中型和村两委对干部型。1.1 协调型这是村两委的理想模式。党的支部和村委会有一致的目标,分工明确,共同进步。他们不仅令农村接受党的领导,而且保障了村民能在遵守宪法和法律进行自治活动中,拥有民主权力。这也是我国实施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快农村民主化进程所需要的。在这些村庄中,村支部主要负责方向性、整体性和重要问题。村委会主要拥有事务管理、职能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职能。虽然他们是制约和被制约的关系,可是他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