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4 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舞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
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
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 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举有代表性的并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
实行严格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该阶段着重项目文件抽查、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追溯核查),并以综合方式进行评价
第五条 参评工程在建设理念及各个建设环节应符合国民经济进展的不同时期所提倡的进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六条 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根据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五)容量和规模:1
单机容量为 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2
单机容量为 1000MW 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3
装机容量为 250MW 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4
装机容量为 50MW 及以上的风电工程;5
电压等级 500kV 及以上(线路长度 100 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