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预制桩与钢桩的施工法律规范1.1 混凝土预制桩的制作1.1.1 混凝土预制桩可以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制,但预制场地必须平整、坚实。1.1.2 制桩模板可用木模板或钢模,必须保证平整牢靠,尺寸准确。1.1.3 钢筋骨架的主筋连接宜采纳对焊或电孤焊,主筋接头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1.3.1 当采纳闪光对焊和电弧焊时,对于受拉钢筋,不得超过50%;1.1.3.2 相邻两根主筋接头截面的距离应大于 35dg(主筋直径),并不小于 500mm。 1.1.3.3 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1.1.4 预制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1.4 的规定。1.1.5 确定桩的单节长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1.5.1 满足桩架的有效高度、制作场地条件、运输与装卸能力;1.1.5.2 应避开桩尖接近硬持力层或桩尖处于硬持力层中接桩。1.1.6 为防止桩顶击碎,浇注预制桩的混凝土时,宜从桩顶开始浇筑,并应防止另一端的砂浆积聚过多。1.1.7 锤击预制桩,其粗骨料粒径宜为 5-40mm。1.1.8 锤击预制桩,应在强度与龄期均达到要求后,方可锤击。1.1.9 重叠法制作预制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1.9.1 桩与邻桩及底模之间的接触面不得粘连;1.1.9.2 上层桩或邻桩的浇注,必须在下层桩或邻桩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 30%以后,方可进行;1.1.9.3 桩的重叠层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宜超过 4 层。1.1.10 桩的表面应平整、密实,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1.10 的规定。1.2 混凝土预制桩的起吊、运输和堆存1.2.1 混凝土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 70%方可起吊,达到 100%才能运输。1.2.2 桩起吊时应实行相应措施,保持平稳,保护桩身质量。1.2.3 水平运输时,应做到桩身平稳放置,无大的振动,严禁在场地上以直接拖拉桩体方式代替装车运输。1.2.4 桩的堆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2.4.1 地面状况应满足 7.1.1 条的规定;1.2.4.2 垫木与吊点应保持在同一横断平面上,且各层垫木应上下对齐;1.2.4.3 堆放层数不宜超过四层。1.3 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1.3.1 桩的连接方法有焊接、法兰接及硫磺胶泥锚接三种,前二种可用于各类土层;硫磺胶泥锚接适用于软土层,且对一级建筑桩基或承受拔力的桩宜慎重选用。1.3.2 接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3.2.1 焊接接桩:钢钣宜用低碳钢,焊条宜用 E43;1.3.2.2 法兰接桩:钢钣和螺栓宜用低碳钢;1.3.2.3 硫磺胶泥锚接桩:硫磺胶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7.3.2 的规定。1.3.3 采纳焊接接桩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