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述一、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1、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给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2、公民权利(这里泛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由相应的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利益、自由和权能
3、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1)一切国家权力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民权利,权力是权利的一种特别形式
(2)行政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源于公民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种特别的转化形式
而行政权一旦形成,便与公民权利结成一种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关系
(3)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形成的关系中,一方权利(权力)的实现,要求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每一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总体上应是平衡的
一方重权利(权力)、轻义务,另一方重义务、轻权利,势必破坏现代社会所要求的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应有的平衡
二、行政法的概念1、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2、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三、行政法的渊源1、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根据制定主体、效力层次、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分为下述几种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相关概念: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所有立法的依据
2、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性文件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