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内容提要: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时代进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必定要求。行政许可法有其规定的事项内容、原则和明确的法律责任。它的颁布实施将促进政府工作的一系列改革,推动政府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关键词:行政许可法 行政权力 政府职能行政许可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的界定和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2024 年 8 月 27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就是对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法律规范的法律。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法律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其所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等,都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律规范和重大改革,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动依法行政,都将产生深远影响。一、行政许可法出台的历史背景(一)时代进展的必定要求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行政权力都在迅猛的膨胀,行政权力的膨胀必定导致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难免不同程度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制定“控权”的行政程序法来控制或者限制行政权力是一种必定的趋势。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很多是沿用前苏联的行政管理模式,从总体上说是行政程序法制定比较迟缓的国家,但是在上个世纪末面临着入关的情势,急需制定一部法律规范行政审批的控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大胆借鉴国外行政许可的立法成功经验,从 1996 年就开始着手行政许可法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可以说,行政许可法是时代的产物,是世界一体化进程的骄子,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缩影。(二)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入关后,我国是 WTO 的成员国之一,在 WTO 的框架下,各成员一律平等,各级政府只能在规则之内求创新、不能在规则之外图方便。因而,遵守规则、履行承诺,既是我国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维护法制统一,加强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