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受理程序 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①受理②初审审核③初审审定④上报审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 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信[2024]570 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24]142 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 程 监 理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 试 行 ) 》 的 通 知 ( 信 计 资[2024]010 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24]011 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含专家评审的时间) 审批程序: 一、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 3 份并电子版一份 依据。关于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24]142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一式 3 份并电子版一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24]142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报告一式 2 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24]142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4、申请表相关附件一式 2 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24]142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法律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 资质办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 根据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确定受理日期。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或在五日内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